东莞市科技项目资助
201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资助:
1、研发投入资助的范围:人员费、仪器设备费、能源材料费、试验外协费、专利相关费、研发活动其他费用。
2、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>3%;
3、中型企业(销售额3千万至3亿),要求税负>5%,无偿资助30%,最高不超过600万
2011年度专利培育/试点企业
1、专利培育企业:专利工作意识强,具有一定的专利管理工作基础和条件,专利申请量满足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专利3件或外观设计专利10件以上。获得挂牌称号,并资助5万元。
2、生产型企业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,专利产品销售额30%以上;研发型企业研发人员20%以上,本科学历以上超过10人;已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;专利申请量满足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专利5件或外观设计专利20件以上。
获得挂牌称号,并资助10万元。